日前,市旅游质监所组织召开了全市旅游质监业务培训会。分管质量监督工作的负责人、质量监督所(科)长、重点旅行社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了培训导游讲解价格。市旅游局副局长朱碧玉出席会议。本次培训特别邀请了浙江省旅游局副局长黄惠月先生、杭州市旅行社协会法律顾问、浙江省旅游质量监督执法法律顾问团成员李朝晖先生进行讲座和讲解。根据课程设计,旅游合同纠纷处副处长黄惠月结合法律解释和典型案例进行了详细解释,为企业提高合同意识、规范合同签订、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指导。李朝晖律师首先结合杭州旅游合同,提出了完善我市旅游企业告知义务的建议,然后根据旅游法的有关规定可信导游讲解,论述了旅游行政处罚案件和旅游侵权责任案件的法院案件和诉讼参与人。培训会上,市旅游质监所副所长徐辉还对上半年旅游投诉处理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并预测了下半年的投诉趋势。
为确保导游安全从业,4月11日,国家旅游局、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导游座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旅游客车需配备“导向座椅”。在旅游运输车辆乘客门前第一排乘客座椅侧面设置“导游座椅”;旅游运输企业设置印有“导游座椅”字样的座椅罩;旅行社制定团队旅游计划时,应当统筹考虑根据车辆座位和组员数量,游客和导游总人数不得超过工作人员车辆核定人数。为保护导游的劳动权益,记者了解到导游讲解价格,国内旅游大巴门口有一个可移动折叠座椅。在开车过程中,导游通常在休息时把车放下供骑乘。这个折叠式座椅既没有扶手也没有安全带。坐在这个座位上不仅容易疲劳,而且非常危险。这个位置一旦发生车祸,将是一场非常严重的灾难三隐潭可信导游讲解。轻微的追尾或碰撞可能导致坐在这里的人重伤甚至死亡。”可以说,他们每天都坐在离危险最近的地方,“为此,多年前,一个导游协会发起了‘请为导游预订一个特殊座位’的倡议,免费为导游发放了一个特殊的座位套,呼吁旅行社和旅游客运单位在旅游车辆上为导游预留工作“专座”,保护导游的劳动权益。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迫购物行为的意见》(旅发〔2015〕217号)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旅游”的意见》(旅发〔2015〕218号)精神,结合《宁波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甬旅字[2 015]11号)导游讲解价格,为进一步改善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市场秩序的不断完善,近期,宁波市旅游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旅游队(线)和团体暗访活动。要检查旅行社是否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安排购物或其他有偿项目获得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未经协商一致指定购物场所和安排其他有偿旅游项目,未经协商一致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旅游者可信导游讲解、旅行社、导游(领队)的书面同意书未提醒旅游者文明旅游行为,旅行社发布的旅游信息中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行为。
花68元在机场吃一碗面条真是太离谱了。有时会出现搭售或者只在交钱时才知道价格的情况,最近,浙江省下发了《关于在相对封闭区域实行价格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可信导游讲解,要求相对封闭的区域如机场、高速服务区等,而地理位置特殊的海岛风景名胜区,必须按规定发布商品价格信息,让消费者明确消费。新的机场价格体系有望通过新的途草系统实现信息对称。去年9月,浙江省消保委联合调查了杭宁温联合三地机场价格信息,发现“商品价格配方体系一模一样,日常食品价格太贵,西式快餐套餐价格翻番”。机场等相对封闭的区域与消费者在商品价格信息上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导游讲解价格,消费者在支付时往往会感到意外。除机场、高速服务区外,本文件还提到,普陀山、南麂岛等地理位置特殊的海岛风景名胜区,应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络等公共途径向社会发布该地区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