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根据老年人的特点,《标准》对旅游产品、旅游者征集、团队计划实施、接待服务、后续服务等方面作出了非常详细的规定,数据显示,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4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21242万人,占总人口的15.5%,老年旅游市场潜力巨大统票费用。但现实中,我国老年旅游市场不仅规模小,而且存在诸多问题,直接制约了老年旅游市场的发展。此次发布的老年旅游服务标准将有助于促进老年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发展老年旅游市场,首先要以人为本,保护老年旅游者权益。由于年老体弱,许多旅行社不敢组织大型的高级旅游团可信统票。根据老年人的特点,本次发布的规定对旅游产品、接待服务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
日前,市旅游质监所组织召开了全市旅游质监业务培训会。分管质量监督工作的负责人、质量监督所(科)长、重点旅行社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了培训统票费用。市旅游局副局长朱碧玉出席会议。本次培训特别邀请了浙江省旅游局副局长黄惠月先生、杭州市旅行社协会法律顾问、浙江省旅游质量监督执法法律顾问团成员李朝晖先生进行讲座和讲解。根据课程设计,旅游合同纠纷处副处长黄惠月结合法律解释和典型案例进行了详细解释,为企业提高合同意识、规范合同签订、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指导。李朝晖律师首先结合杭州旅游合同,提出了完善我市旅游企业告知义务的建议,然后根据旅游法的有关规定可信统票,论述了旅游行政处罚案件和旅游侵权责任案件的法院案件和诉讼参与人。培训会上,市旅游质监所副所长徐辉还对上半年旅游投诉处理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并预测了下半年的投诉趋势。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中介服务水平,8月25日至26日,镇海区旅游局派出78名检查人员,对26家旅游服务网点逐一检查可信统票费用,下发了21份整改通知。本次检查的重点是旅游服务网点的管理、财务、招揽、接待与设立机构的一致性“四个统一”,重点是劳动合同、旅游广告、旅游经营范围、旅游合同签订等方面,牌照墙更新等方面的服务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大部分旅行社网点都可以按照《旅游法》、《浙江省旅游条例》、《旅行社条例》和各种旅行社条例进行管理和经营。但在检查中发现,也有少数旅行社服务网点卡不全或过期,营业地址不一致,投诉电话未公布统票费用,涉嫌超范围招揽。针对这些问题,镇海区旅游局执法人员及时纠正,并向违法旅行社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各旅行社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网点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旅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规范旅游服务网点的经营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迫购物行为的意见》(旅发〔2015〕217号)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旅游”的意见》(旅发〔2015〕218号)精神,结合《宁波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甬旅字[2 015]11号)统票费用,为进一步改善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市场秩序的不断完善,近期,宁波市旅游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旅游队(线)和团体暗访活动。要检查旅行社是否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安排购物或其他有偿项目获得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未经协商一致指定购物场所和安排其他有偿旅游项目,未经协商一致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旅游者可信统票、旅行社、导游(领队)的书面同意书未提醒旅游者文明旅游行为,旅行社发布的旅游信息中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