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旅游优质服务提升年”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质量宣传活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近日以旅游投诉实情为例,进入宁波电台法制时空栏目,通过无线电波宣传旅游法律法规,引导旅游者树立正确的旅游服务质量观,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市旅游质监所选择了2009年旅游者罢工导致整个旅游团队留在温州的投诉案例导游讲解价格,并采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案的法律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指出在旅游纠纷发生期间,如果旅游者单方面采取罢工的极端行为,不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旅游者的罢工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最后,市旅游质监所提醒观众,如果在旅游过程中遇到服务质量问题专业导游讲解,应积极与旅行社沟通,采取双方认可的补救措施,或先服从旅行社的安排,回来后再向当地旅游质监部门投诉。
为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租车手续,确保用车安全,从源头上消除旅行社用车隐患。7月17日上午,余姚市旅游局会同余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余姚市交通局、余姚市车辆管理办公室组织召开了规范旅行社租车和安全用车工作专题会议,全市19家旅行社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通报了多起旅行安全车事故专业导游讲解,并对旅行社进行了警示教育,要求旅行社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还对旅行社汽车租赁车辆进行了安全教育。最后,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再次强调了旅行社规范汽车租赁和安全用车的有关要求,要求旅行社向符合条件的旅行车公司租赁车辆导游讲解价格,严格审查旅行社包车人和司机的资质,选择合格的车辆和司机,加强对旅游行程和线路安排的安全评估,加强指导,开展旅游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导游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全面保障游客人身安全。
近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就旅游线路和旅游团暗访工作进行了交流和总结。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暗访工作组从登记专业导游讲解价格、合同签订、送达、提货、行程安排、景区游览等环节,对被暗访旅行社履行合同情况与工作组进行了全过程的暗访检查,住宿和餐饮。从暗访的角度看,所有被访旅行社都可以签订旅游合同,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不遗漏景点和变更行程。导游业务能力强,团队旅游经验丰富,游客整体满意度高。但旅行社规范化经营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接地机构信息变更未及时告知、安全提示不够导游讲解价格、对酒店标准和等级的描述过于夸大误导、导游服务不规范等,自费项目未经游客充分认可,存在强制改造的情况。其次,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将向各县、市旅游监督管理部门发出通知,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涉嫌违法行为,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将督促县、市旅游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相关处理。
为进一步深化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改革,2015年3月,国家旅游局开展为期3年的全国景区行业“全国旅游价格可信景区”创建活动。活动本着自愿、透明、公开的原则,针对社会关注的核心问题,确定了六项参与景区建设的承诺条件,如一票制、价格欺诈免费、特殊人群优惠、预约优惠等,价格构成公告,三年内不涨价导游讲解价格。近日,国家旅游局公布了1801个签署《参与活动承诺书》的景区名单,全省122个景区参与了活动。其中,宁波市有30家景区积极参与并率先上市,占浙江省首批上市景区的近四分之一,占宁波市经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批准的甲级景区总数的62%。在首批“全国旅游价格可信景区”名单发布后专业导游讲解,国家旅游局将继续推进这项活动,并在“7·1”暑期旅游高峰、“11”旅游黄金周前继续向社会公布新增的“可信”景区名单。国家旅游局还将继续依靠公众和游客,加强社会监督,定期清理不再符合条件的景区。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迫购物行为的意见》(旅发〔2015〕217号)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旅游”的意见》(旅发〔2015〕218号)精神,结合《宁波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甬旅字[2 015]11号)导游讲解价格,为进一步改善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市场秩序的不断完善,近期,宁波市旅游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旅游队(线)和团体暗访活动。要检查旅行社是否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安排购物或其他有偿项目获得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未经协商一致指定购物场所和安排其他有偿旅游项目,未经协商一致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旅游者专业导游讲解、旅行社、导游(领队)的书面同意书未提醒旅游者文明旅游行为,旅行社发布的旅游信息中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