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就旅游线路和旅游团暗访工作进行了交流和总结。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暗访工作组从登记优选地接旅行社费用、合同签订、送达、提货、行程安排、景区游览等环节,对被暗访旅行社履行合同情况与工作组进行了全过程的暗访检查,住宿和餐饮。从暗访的角度看,所有被访旅行社都可以签订旅游合同,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不遗漏景点和变更行程。导游业务能力强,团队旅游经验丰富,游客整体满意度高。但旅行社规范化经营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接地机构信息变更未及时告知、安全提示不够地接旅行社费用、对酒店标准和等级的描述过于夸大误导、导游服务不规范等,自费项目未经游客充分认可,存在强制改造的情况。其次,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将向各县、市旅游监督管理部门发出通知,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涉嫌违法行为,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将督促县、市旅游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相关处理。
为贯彻落实“旅游优质服务提升年”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质量宣传活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近日以旅游投诉实情为例,进入宁波电台法制时空栏目,通过无线电波宣传旅游法律法规,引导旅游者树立正确的旅游服务质量观,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市旅游质监所选择了2009年旅游者罢工导致整个旅游团队留在温州的投诉案例地接旅行社费用,并采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案的法律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指出在旅游纠纷发生期间,如果旅游者单方面采取罢工的极端行为,不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旅游者的罢工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最后,市旅游质监所提醒观众,如果在旅游过程中遇到服务质量问题优选地接旅行社,应积极与旅行社沟通,采取双方认可的补救措施,或先服从旅行社的安排,回来后再向当地旅游质监部门投诉。
国家旅游局周二晚间宣布,将继续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和强迫购物行为。据介绍,11月12日,网上曝光了“东莞游客在云南遭遇导游袭击强行购物”的视频,国家旅游局派出督察组赶赴丽江优选地接旅行社、迪庆,会同云南省旅游委督察工作。根据《旅游法》和《云南省条例》,取消了丽江古城国际旅行社和香格里拉长兴假日旅行社在迪庆地区的营业执照,对散打土司的赞寨寨店实行行政处罚50000元。所有涉案企业均被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予以公布。涉案“黑导游”尼马齐里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丽江青龙山旅行社委托的导游刘军打骂游客,胁迫消费地接旅行社费用。国家旅游局督察组将会同云南省旅游委开展现场督察。根据《旅行社条例》,刘军的导游证被吊销,3年内不得再次申领导游证;丽江青龙山旅行社被处以10万元的行政处罚;刘军、丽江青龙山旅行社被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进行公示。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迫购物行为的意见》(旅发〔2015〕217号)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旅游”的意见》(旅发〔2015〕218号)精神,结合《宁波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甬旅字[2 015]11号)地接旅行社费用,为进一步改善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市场秩序的不断完善,近期,宁波市旅游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旅游队(线)和团体暗访活动。要检查旅行社是否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安排购物或其他有偿项目获得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未经协商一致指定购物场所和安排其他有偿旅游项目,未经协商一致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旅游者优选地接旅行社、旅行社、导游(领队)的书面同意书未提醒旅游者文明旅游行为,旅行社发布的旅游信息中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