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总结今年以来全市旅游质量监督工作,认真谋划明年工作思路,市旅游局副局长朱碧玉近日带队赴县(市)区调研。在各地,朱碧玉副局长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征求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从今年开始,市旅游质量监督执法局按照国家局地接旅行社费用、省局关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开展不合理低价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大力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虚假广告和非法经营购物点,结合宁波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5年城市秩序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建立健全工作网络机制,及时有效处理旅游投诉,跟踪指导经营旅游企业,着力加强质量监督体系队伍建设优选地接旅行社,为提高游客满意度做出积极贡献。朱碧玉副局长对县(市)旅游质量监督执法成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2015年是全面推进宁波法治建设的第一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各县(市)、区紧紧围绕打造“中国一流休闲旅游目的地城市”的目标,不断加大旅游质量监管力度,不断创新旅游质量监管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旅游质量监管影响力,保证我市旅游市场的有序发展。
新华网杭州1月4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物价局日前决定,今后凡在该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旅行社,一律明码标价。旅行社不得收取未注明的费用。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旅行社明码标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优选地接旅行社费用,旅行社应当以价目表或者价目表的形式进行明码标价。价目表或者价目表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互联网、多媒体终端、电子信息公告等形式,并放置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供消费者查阅。根据通知,旅行社应提前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标明旅游价格小洋房优选地接旅行社费用,严格执行合同确定的服务内容,履行服务承诺;如需改变旅游行程、旅游价格等,应与旅游者协商并在写在合同上。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中介服务水平,8月25日至26日,镇海区旅游局派出78名检查人员,对26家旅游服务网点逐一检查优选地接旅行社费用,下发了21份整改通知。本次检查的重点是旅游服务网点的管理、财务、招揽、接待与设立机构的一致性“四个统一”,重点是劳动合同、旅游广告、旅游经营范围、旅游合同签订等方面,牌照墙更新等方面的服务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大部分旅行社网点都可以按照《旅游法》、《浙江省旅游条例》、《旅行社条例》和各种旅行社条例进行管理和经营。但在检查中发现,也有少数旅行社服务网点卡不全或过期,营业地址不一致,投诉电话未公布地接旅行社费用,涉嫌超范围招揽。针对这些问题,镇海区旅游局执法人员及时纠正,并向违法旅行社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各旅行社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网点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旅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规范旅游服务网点的经营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为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租车手续,确保用车安全,从源头上消除旅行社用车隐患。7月17日上午,余姚市旅游局会同余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余姚市交通局、余姚市车辆管理办公室组织召开了规范旅行社租车和安全用车工作专题会议,全市19家旅行社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通报了多起旅行安全车事故优选地接旅行社,并对旅行社进行了警示教育,要求旅行社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还对旅行社汽车租赁车辆进行了安全教育。最后,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再次强调了旅行社规范汽车租赁和安全用车的有关要求,要求旅行社向符合条件的旅行车公司租赁车辆地接旅行社费用,严格审查旅行社包车人和司机的资质,选择合格的车辆和司机,加强对旅游行程和线路安排的安全评估,加强指导,开展旅游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导游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全面保障游客人身安全。